近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意见”通知,通知显示,“十三五”期间,黑龙江省政府统筹安排各类项目、资金20亿元用于哈工大“双一流”项目建设。
意见显示,该批资金主要用于哈工大教育教学、人才、平台建设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及专业化等方面建设。详细意见如下: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意见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按照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64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教研〔2017〕2号)总体要求,根据《黑龙江省统筹推进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以下简称哈工大)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安排和支持领域
“十三五”期间,省政府统筹安排各类项目、资金20亿元,在教育教学、人才引育、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重大项目实施和科技平台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条件改善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推动哈工大打造一流学科,汇聚一流师资队伍,培养一流创新人才,产出一流科研成果,开展高水平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发挥哈工大在全省高校中的引领作用,提升全省高等教育发展水平与创新实力,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为黑龙江全面振兴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二、推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一)将哈工大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纳入黑龙江人才强省和高教强省战略,按照“汇聚一流、形成高峰,突出优势、彰显特色,创新机制、鼓励交叉,促进新兴、引领发展”的思路予以重点推进。
(二)发挥哈工大“双一流”建设的示范效应,以一流的学科平台多种方式吸纳省属高校高端人才共同参与一流学科建设,带动全省高水平大学和学科专业建设迈上新台阶,提高黑龙江省学科建设整体水平。
三、加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一)支持哈工大“空间环境地面模拟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在配套资金、建设用地及配建、审批等方面提供相应资源和政策支持,推动建成我国首个进行航天技术研发和空间科学研究的大型科学装置平台,形成国际领先的研究条件和能力,支撑我国空间基础科学研究和航天技术原始创新水平的提升。
(二)支持哈工大国家级科学研究平台建设,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创新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技术创新类平台以及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服务科技成果工程化的创新平台提供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
四、加快高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一)支持哈工大高科技产业公司、黑龙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和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给予资源支持和政策倾斜,促进更多高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和产业化。通过科技创新,有力促进地方产业改造升级。
(二)支持哈尔滨市与哈工大共同发起设立“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积极推动哈工大与哈尔滨医科大学等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全方位合作,打造以哈工大为核心的“一圈一带”创新创业园区。以深圳市与哈尔滨市对口合作为契机,依托哈工大建设哈尔滨—深圳创新创业基地,吸引深圳市的创新资源服务我省市经济社会发展。
(三)依托哈工大特色和优势,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组建军民融合产业联盟、军民融合创新中心和国防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国家级军民融合示范基地,加快实施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五、创新人才管理机制和人才培养体系
(一)将哈工大纳入省市人才引进政策支持范围,在人才生活保障、人才公寓建设等方面提供支持,进一步发挥哈工大的人才集聚效应和平台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落地型”高层次创新人才。
(二)将哈工大纳入省级各类人才计划、评奖评优等推荐范围,在龙江学者支持计划、黑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省级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中,为哈工大单独划拨指标并给予政策倾斜。
(三)支持哈工大与省市企业联合建立学生学习实践基地,接受哈工大优秀学生开展实习实训,为学生成长成才和省市企业留下优秀毕业生做储备。
(四)发挥哈工大国家级培训基地的作用,在办学条件和政策上给予支持,重点开展党政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培训,全面促进我省各行业从业人员的知识更新和素质提升,使哈工大成为黑龙江省各类人才教育培训的重要基地。
(五)支持哈工大优秀人才到省市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挂职任职,促进人才流动,优化干部结构。
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一)加快推进哈工大与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合作创建中俄联合高等教育机构,给予办学条件和政策支持,围绕主校区周边建设国际化、开放式校园。
(二)发挥哈工大作为国家“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中俄工科大学联盟”成员的优势,加强与俄罗斯、乌克兰在国际化人才培养、人才与技术引进、著名企业和科研院所等方面合作,加快建立高端联合实验室和联合研究中心,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七、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一)支持哈工大进一步拓展办学空间,重点围绕教化校区和黄河路校区周边提供建设用地,解决学校发展土地资源紧缺的问题。
(二)支持哈工大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将校区周边可调配的办公场所、学生宿舍、体育场馆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优先配置给哈工大办学使用。优化校区周边环境,为师生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工作保障。
哈尔滨市及有关市地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哈工大世界一流大学建设,主动帮助研究解决其发展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政策障碍和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切实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共同推进落实哈工大各项改革和建设任务。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4日